涉嫌“财务造假”长达6年 金通灵领“百万级”处罚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3-11-21 18: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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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5个月调查,此前金通灵(300091.SZ)涉嫌信披违法违规一案有了结果。11月20日晚,金通灵披露了由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由于过去6年年报中涉嫌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公司及多位时任高管涉嫌“决策、组织、执行和参与”相关违法行为,拟处罚金额合计超过500万。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运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虚增或虚减对大名县草根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此外,金通灵及其控股子公司还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

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01亿 元 、 5.50亿 元 、 6893.07 万元 、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

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金通灵为何虚增财务数据的“间隙”又进行虚减?一位会计行业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当上市公司在达到虚增利润目的后,通常选择在下一年(或其后某年)进行反向交易。

“每年都虚增利润,很难长期持续,也很难通过会计事务审核,因此虚增之后虚减更像是使得造假更显‘真实’。”上述会计人士表示。

公告还显示,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金通灵此次违法违规行为时间跨度较长,跨越了新旧证券法,监管部门结合对应情形拟决定:对上市公司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金通灵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监管部门复核成立的,将予以采纳。如果当事人放弃有关权利,监管部门将按照相应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上述内容得到最终认定,金通灵及多位高管此次合计罚金将达到570万元。

回顾金通灵“财务造假”行为的暴露过程,今年4月,金通灵曾发布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在2022年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由于业绩预亏金额过大,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前期存在重大差错。

5月8日,深交所给金通灵下发2022年报问询函,其中要求说明:营业收入存在差错、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存在差错涉及的会计年度、销售合同或项目、交易对方、差错发生原因等。

6月28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11月8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做主题演讲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不断提升监管适应性、针对性,守牢风险底线,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提振投资者信心。同时加大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重拳打击。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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