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未及时披露子公司停产信息 董事长王建华被出具警示函

发布时间:2025-03-25 11: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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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5日,赤峰黄金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24日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赤峰黄金全资子公司吉林瀚丰矿业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一季度因生产设施改造停产两个月,公司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迟至2023年4月30日在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

  内蒙古证监局认为,赤峰黄金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建华、总经理杨宜方、董事会秘书董淑宝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此,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信息显示,赤峰黄金主营业务是黄金、有色金属采选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黄金、电解铜等贵金属、有色金属。

  受黄金产销量、销售价格上涨,赤峰黄金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7.30亿元到18.0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9.26亿元到9.96亿元,同比增加115.19%到123.90%。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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