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新锂能(002240.SZ)10月31日晚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盛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将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因此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盛屯集团、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全额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7.06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87,573,269股(含本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截至预案公告日,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22.77%,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仅考虑本次发行导致的公司股份数量变化),姚雄杰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实际支配公司24.89%的股份表决权,姚雄杰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盛屯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中创新航和华友控股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通过本次发行,可以引入下游锂电行业龙头客户战略合作,发挥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加快实现“致力于成为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战略目标;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控股股东参与认购,彰显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据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288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630,91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2.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000,000,030.13元,扣除发行费用10,918,744.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89,081,285.5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2]第2-00090号《验资报告》。
据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595,897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8.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9,999,986.1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108,109.3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891,876.7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2-00040号《验资报告》。
经计算,两次募资共计29.50亿元。
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1亿元,同比增长61.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71.91万元,同比增长132.3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847.65万元,同比增长119.20%。
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95亿元,同比减少1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2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3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亿元。
据公司2024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45.81亿元,同比下降4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9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7亿元,同比下降1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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