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提出鼓励积极申报、激发创新活力和强化培育孵化等三方面4项扶持措施,政策有效期3年。该措施将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动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措施包括国家级高企认定奖励及市高出库奖励:对于通过或重新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申报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企业,通过或重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资格有效期内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再给予2万元奖励。
另外还有孵化奖励:对于资格有效期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孵化一家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且持股比例不低于30%的,根据实际投入、技术支持情况等因素,给予20万元奖励。
据悉,国家级高企认定奖励及市高出库奖励为“免申即享”,厦门市科技部门对当年度通过高企认定企业审核后按照类别予以发放;孵化奖励部分,厦门市科技部门每年会公开发布年度申报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等,申报企业按照申报要求提交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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