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范围从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同步扩大到全国。
《通知》的两大亮点在于扩大了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和指数基金纳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的情形,提高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个人养老金试点两年以来,已开个人账户超4000万户。专家指出,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不仅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个人客户,也为资本市场带来了长期投资资金。
优化产品供给,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
《通知》指出,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的基础上,将国债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将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推动更多养老理财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研究开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的个人养老储蓄、中低波动型或绝对收益策略基金产品等金融产品,合理确定个人养老储蓄的期限和利率。
“此次通知提出了优化产品供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提高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吸引力”,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资本金融系教授胡继晔对财联社记者表示。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副秘书长、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副教授张栋对财联社记者指出,从国际经验来看,对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的供给通常以不限制为主、限制为辅。原因在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本质是政府税收优惠下的个人养老储蓄安排,应该赋予个人投资的选择权,更多强调个人自我养老责任。
“但如果允许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参加者在全市场范围内自由选择金融产品,可能出现参加者风险偏好与产品风险特征不匹配,或者参加者难以选择导致的不理性投资情况”,张栋指出,因此有必要设立一定的准入条件,筛选适合的机构和产品参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监管部门也应该根据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的发展需求,事先明确产品发行机构和准入条件,并设立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产品退出机制,实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序发展。
增加提前领取情形,提高制度吸引力
记者注意到,此前业内呼吁的增加个人养老金提前领取功能设计在此次《通知》中成为现实。
《通知》指出,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领取条件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强化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与相关信息平台的信息共享,为符合条件的参加人提前领取提供方便。
胡继晔表示,此次《通知》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个人养老金账户被提前领取并部分或全部用于生活开支,会影响其长期投资效果,无法充分发挥养老金的投资收益潜力。因此,增加提前领取情形是符合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的需要。通过合理的规则设定和风险防控机制的完善,个人养老金制度有望发挥长期、稳定的作用。
“国际经验表明,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计划还可以进行一些灵活性的制度设计,发挥其他调节功能”,张栋表示,一方面要明确个人在特殊情况下临时支取个人账户资金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明确临时支取资金的流程安排及其监管规则。通过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灵活安排,保证制度更加人性化,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吸引力。
养老保障体系逐步成熟,资本市场迎长期资金
2022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36个先行城市(地区)启动实施。截至2022年底,个人养老金参加人数1954万人,缴费人数613万人,总缴费金额142亿元。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36个先行城市(地区)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人数4030万人。
胡继晔表示,个人养老金政策的全国推行将为我国居民提供更加多元化、稳定的养老保障,有助于缓解我国老龄化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这一政策也将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高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他还认为,个人养老金全国推行释放了我国养老金融市场逐步成熟,相关制度安排也将日趋完善的信号。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全面推行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养老需求。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记者表示,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后,需要围绕先行城市地区落地实施中遇到的比如税收优惠、账户设计等问题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加大对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宣传和投资者教育,让广大居民更好理解认识个人养老金制度,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做好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以更好服务个人养老金投资者。
就金融机构而言,娄飞鹏指出,体验良好的金融产品是吸引个人参加个人养老金的最好营销方式。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不仅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更多的个人客户,而且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投资资金,这些都是金融机构的发展机遇。金融机构机构需要在维护良好市场竞争秩序的基础上,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创新,特别是基金、保险、理财机构要强化投研能力建设,做好资产配置让个人养老金产品能够在长期投资中获得更高的长期收益,不仅引导个人开户,还要引导个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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