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违反上市公司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适用规定,中信证券、国投证券及六名保代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内容显示,中信证券及国投证券在上交所相关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申请过程中,出具了相关项目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的核查意见。
但经查明,中信证券及国投证券最近一年均因首发上市业务受到其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3年)(以下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最近一年因同类业务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得适用再融资分类审核机制。两家机构均未及时向上交所报告前述情况,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
上交所称,中信证券及国投证券未审慎关注可能影响审核程序适用的事项,出具的核查意见与实际情况不符,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作为中信证券项目保荐代表人,郑扬、陈实作为国投证券项目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上交所决定,对中信证券及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对国投证券及郑扬、陈实均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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