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 六国化工及其董秘被警示

发布时间:2024-09-10 1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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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晚间,六国化工(600470.SH)公告称,其及相关人员收到安徽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2023年4月6日,六国化工与关联方铜陵市华兴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省颍上鑫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六国化工对鑫泰化工的2403.69万元的债权全部转让给华兴化工,六国化工未及时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年度报告中才对相关情况进行描述。

  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六国化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邢金俄作为六国化工董秘,对六国化工未及时对上述关联交易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邢金俄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六国化工主营业务为肥料的生产和销售。此前,其发布2024年半年报,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6亿元,同比下降7.83%;净利润2937.11万元,同比增长201.87%。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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