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双十一”提醒:先拟清单再购物

发布时间:2024-10-28 15:41:20
阅读量: 3092

“双十一”即将来临,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三地提醒消费者,购物前先拟定购物清单,根据需求购买,避免超出经济能力。

资料图片

给消费者提个醒:勿因“凑单”忽略实际需求

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平台、网店,注意区分自营和平台内经营者,关注公示的营业执照和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阅览查看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等相关信息,慎重选择由第三方跳转的购物链接,不要购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

购物前,切忌冲动消费,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字眼冲昏头脑,不要因所谓“凑单”而忽略实际需求,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造成闲置和资金浪费。建议消费者拟定购物清单,根据需求购买,避免超出经济能力。

不要相信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也不要被明显低价位商品宣传所误导,谨防先涨价再打折,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侵权行为。下单前要了解清楚促销规则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大量相似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的,请谨慎下单购买。

在直播间购物尤其要谨慎,直播时易制造“低价”“爆卖”氛围,消费者要对夸大宣传、虚高原价、低价名牌等商品保持警惕,要挑选有质量保障的正规商品。

购物后,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与商家、平台协商,如不能协商解决,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电话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指导平台经营者合规经营:已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至少保存三年

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的经营者提交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提示未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

此外,平台经营者要保存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保存时间自经营者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三年。

平台经营者应当把制定的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信息的链接标识,在平台的首页显著位置进行持续的公示,并以合理的方式,对相关条款,尤其是对相对人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内容进行提示。

平台内经营者如有违法行为,平台经营者要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信息进行公示。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应当自决定作出处理措施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载明平台内经营者的网店名称、违法行为、处理措施等信息。公示的位置要清晰、显著,便于相关主体查阅。

如开展自营业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以便消费者选择。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