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驱动未来,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5-11-19 10:59:39
来源: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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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逆流涌动的今天,如何为地区乃至世界发展注入更多确定性?中国与东盟携手给出了有力回答。10月28日,中国与东盟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签署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以下简称“3.0版协定”)。这不仅是双方开放合作的又一里程碑,也在关键当口为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注入了强劲动能。

商务部研究院亚洲研究所所长袁波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02年以来,中国—东盟自贸区从1.0版的“市场准入”到2.0版的“开放升级”,再到3.0版的“规则与未来”,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历经近三年谈判后,3.0版协定落地签署,它聚焦中国和东盟面向未来的经贸合作,包括全面拓展数字、绿色经济等新兴领域合作,加强标准、规则和供应链互联互通,促进贸易便利化及包容发展,是双方在全球大变局下制定的合作新蓝图。3.0版协定生效实施后,将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提质升级,成为我国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的重要实践,也将为我国“十五五”规划以及《东盟共同体愿景2045》的实施提供重要助力。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3.0版升级议定书除法律和机制性章节外,主要升级内容涵盖九大领域,包括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标准和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经济技术合作。那么,与现有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比,3.0版协定打通了哪些血脉?具体有哪些新的突破?

袁波分析,3.0版协定的“含金量”主要体现在:

一是在新兴领域规则实现新突破。例如,开创性增加了绿色经济和供应链互联互通这两个新章节,搭建了双方合作的规则框架体系。在中国和东盟各自对外达成的自贸协定中,这两个章节都是没有的,将在区域内产生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数字经济这个章节,在之前的RCEP协定中仅为电子商务章节,以电子商务等数字贸易为主,此次还引入了网络安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数字鸿沟等新兴领域的合作,不仅标准更高,内容也更加丰富。

二是传统领域的规则取得了新发展。例如,标准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程序、海关程序及贸易便利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SPS)这些内容,虽然之前的协定都有涵盖,但此次增加了新的规则,比如建立了预裁定的服务标准,成立SPS措施的分委员会。此外在透明度方面也提高了标准。竞争和消费者保护虽然RCEP也有相关内容,但3.0版协定将电子商务和数字市场等领域也涵盖其中,给予了消费者更加全面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3.0版协定达成的数字和绿色经济规则,建立了中国与东盟在新兴领域全面合作的制度性框架。”袁波指出,“在数字经济章节中,无纸贸易、电子发票、电子支付及电子认证规则、单一窗口系统建设与互联互通,有助于加速货物通关与交易流程,减少结算风险,降低企业通关等贸易成本。”

袁波分析,在金融科技合作领域,3.0版协定鼓励成员国采用简化的许可证发放程序和使用沙盒监管等措施,这些能够为金融科技企业提供金融创新的机会,并加速新金融产品的落地实施。此外,升级版加强了透明度等规则要求,特别是拟出台政策的信息公开,同时引入争端解决机制,能够为企业提供稳定的政策预期与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绿色经济章节中,双方则共同制定了清洁能源、绿色制造、绿色服务、生态农业等优先合作事项,合作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为企业拓展区域内的绿色贸易投资和产业合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袁波分析,加强绿色技术合作、鼓励循环经济、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等条款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加快绿色和数字转型。绿色标准的协调合作,有利于解决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贸易壁垒问题,也能够帮助企业降低进入市场的准入成本。可持续金融条款有利于为企业绿色转型所需的资金支持提供解决方案。

在供应链互联互通的规则共识方面,3.0版协定通过在关键货物和服务的供应链领域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和协调,推动供应链领域的试点项目进展,强化区域供应链的韧性,确保以更低成本实现互联互通,这些规则能够促进中国与东盟贸易投资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袁波分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合作,例如加强多式联运、提高港口的生产率和效率、解决物流和运输中的瓶颈问题等,能够为企业拓展跨境业务提供更高效的物流支撑,便于企业更好地在区域内布局产业链供应链。

“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专章,一方面,为反竞争、不正当商业行业等明确了边界,也为政府部门提高竞争执法程序透明度等制定了规则,有助于稳定预期,使企业降低违规成本和减少不合规行为,同时保障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袁波分析,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消费者保护条款,增强了在线消费者保护、外国消费者保护、消费者争议解决等新规则条款,能够在数字经济时代给予双方消费者更加全面的权益保护,减少消费者对跨境交易的顾虑,也将为双方经贸往来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关于协议单独设立“中小微企业”章节,袁波分析说,这进一步凸显了协议对中小微企业的重视。协议提出了很多合作领域,包括建立信息平台、促进其使用电子商务、支持正规化和数字化转型、提供融资信息等,以帮助中小微企业融入全球市场和合作价值链,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等章节,也有大量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内容。例如,鼓励中小微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开展生产和商业活动,并推广数字解决方案,以增强区域供应链的韧性和联通性。

关于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的新规则,袁波分析,建立预裁定规则的服务标准,能够帮助企业避免因归类或估价争议导致的处罚或延误;加强单一窗口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推广无纸化贸易、电子文件等效认可,明确经认证的经营者的认定标准及其能够享受的额外的便利化措施,这些都能够帮助企业节省跨境贸易成本,减缓当前国际贸易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SPS和TBT规则(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章节)的升级,要求进一步加强规则标准互认,提高政策透明度。”袁波指出,这有助于降低货物贸易领域的非关税壁垒,降低企业的跨境认证成本,生产的产品更容易进入对方市场。

袁波还特别强调了数字经济和绿色经济领域在“立规则”方面的进展和亮点。她指出,在数字经济领域,此前中国和东盟在RCEP协定达成的电子商务章节,以推动电子商务等数字贸易领域为主,3.0版协定则涵盖了更加丰富的合作内容,如网络安全、人工智能(AI)、金融科技、数字鸿沟等,有助于推动双方由跨境电子商务向更加广泛的数字经济合作拓展。例如,中国依托在AI领域的技术优势,与东盟国家在AI应用方面加强合作,结合东盟国家的特色产业拓展新的应用场景,创新商业模式,同时帮助东盟产业升级,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双方在这些领域合作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

在绿色经济领域,3.0版协定制定了绿色贸易、绿色投资、绿色技术、绿色标准等优先合作领域,而且还将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的标准合作与互认。例如,当前,主要东盟国家都将电动汽车作为战略性产业,国内电动车消费市场增长强劲。相关机构预测,未来十年仅东盟六大经济体市场年均复合增长率就将达到16%至39%。2024年,中国电动车在东盟市场的销量超过17万台,许多中国车企已经在东盟国家投资建厂,正与当地建立紧密的产供链合作关系,未来发展潜力很大。中国与东盟可以进一步在3.0版协定框架下加强政策沟通、技术交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推动电池、充电桩、数据流动、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标准对接,加强安全、环保等检测结果互认,共同构建互利多赢、可持续发展的电动汽车生态系统,提升区域整体的产业竞争力,并带动各国向绿色低碳转型。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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