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三力并发”赋能创新驱动战略

发布时间:2024-01-26 16:03:4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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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铜川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知识“定价”,给创新“赋权”,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主导作用愈加凸显。

  服务大局有高度 发挥知产保护主导力

  该院制发《关于为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成立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加大对铜川市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配件制造、航空航天等“专精特新”优势产业、核心技术领域成果保护力度,助力产业技术迭代升级。

  2020年以来,铜川法院稳妥审结侵害商标权纠纷120余件,有力保护了本土名优品牌。促进文化产业新发展,充分发挥著作权案件审判对优秀文化的传播和引领功能,稳慎办结侵犯中国计划出版社著作权纠纷案件等侵犯著作权案件,加强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文化业态保护,促进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营造公平竞争新环境,妥善审理宇通客车诉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净化市场环境,激发竞争活力。

  裁判理念有新度 锻强知产保护驱动力

  铜川法院划好严格保护“硬杠杠”,树立最严格的司法保护理念,坚决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对重复侵权、毁坏或者隐匿侵权证据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坚持全面赔偿原则,充分考量权利人维权成本支出,对合理范围内的维权开支由侵权人负担赔偿。打好快慢分道“组合拳”。实行知识产权繁案简案分离“双轨制”。

  对专利技术类等繁案,推行“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确保办案质效。下好能动司法“先手棋”,充分运用现场勘查、证据保全等措施,固定和查明侵权事实。

  全面深化知识产权案件诉源治理,铜川市中院与铜川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知识产权纠纷源头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前瞻治理、前端化解、前期控制。

  职能延伸有广度 扩大知产保护辐射力

  为增强司法护企能动力,铜川中院制发《关于为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成立秦创原铜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制发《关于为铜川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和《关于为“三个年”活动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慎用行为保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负面影响。

  为提升纠纷预防主动性,铜川中院常态化开展“三送三询一回访”民营企业大走访活动,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提示风险等法律服务指导。凝聚知识产权保护合力,会同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宣讲13场次,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加速成长,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用法维权。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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