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9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识办法”明确所有AI生成的文字、图片、视频等内容都要“亮明身份”。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490余款大模型在国家网信办完成备案,240余款大模型在省级网信办完成登记,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的用户规模已达2.3亿人。“标识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是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合成的文本、图片、音频、视频、虚拟场景等信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平台在服务提供者的内容上架或上线时要进行审核,核验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对未标识或疑似生成内容要添加风险提示,从而在传播端阻断虚假信息扩散。
“标识办法”与《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充分衔接。服务提供者在履行算法备案、安全评估等手续时,相关材料可能涉及标识的技术细节,如水印算法、元数据格式、服务商编码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执法部门在发现违法内容时快速识别内容来源,追踪到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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