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柳银罚决字〔2025〕3号、4号)显示,广西鹿寨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超过期限报送账户撤销资料。
时任广西鹿寨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全面)、运营管理部经理秦某艳对该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分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广西鹿寨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给予警告,罚款25.7万元;对秦某艳罚款1.5万元。
根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农商行”,601077.SH)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广西鹿寨渝农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为渝农商行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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