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超六成利润总额 “小巨人”企业昆腾微因欺诈发行被监管处罚

发布时间:2025-04-11 10:4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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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监管局”)披露了对昆腾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昆腾微”)欺诈发行行为立案调查的处罚结果,昆腾微及4名责任人被行政处罚。此前,其IPO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2名责任人,由于为昆腾微设计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以掩盖真实交易,并导致昆腾微IPO申请文件虚假记载,已被广东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招投书显示,昆腾微的主营业务为模拟集成电路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音频SoC芯片和信号链芯片。公司产品已进入包括JBL、飞利浦、特斯拉、比亚迪、理想汽车、TCL、联想等在内的众多知名终端品牌厂商。2022年,昆腾微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记者注意到,昆腾微曾于2020年谋求科创板上市未果,两年后转战创业板,其上市申请于2022年12月30日获深交所受理。2023年7月24日,昆腾微主动撤回IPO申请。同年8月4日,深交所终止其IPO审核。

广东监管局的处罚涉及昆腾微第一大股东向管理层及员工低价转让股份一事。2020年1月,昆腾微第一大股东李某华以2元/股的价格向曹某、孙某、刘某志、顾某雪等转让800万股昆腾微股份。经查,该价格明显低于同期公允价格6元/股,转让交易形成的3200万元差价构成主要股东对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股份支付。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6月30日,昆腾微两度披露更新招股书(申报稿)等文件,披露了2019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但未如实披露股份转让价格,上述事项未作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未确认当期费用3200万元,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利润总额3200万元,占2020年利润总额的61.13%。

广东监管局认为,昆腾微在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证券法、相关准则的规定;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曹某,知悉李某华向管理层和员工低价转让股份,组织规避确认股份支付事项,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总经理孙某,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某志,时任董秘顾某雪未勤勉尽责,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至120万元罚款。

而昆腾微的IPO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为避免上述低价转让股份事项构成股份支付,其项目组为昆腾微设计解决方案并推动实施,以掩盖真实交易,导致昆腾微IPO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1月23日,广东监管局对平安证券出具警示函;项目组实际团队负责人彭朝晖、签字保代李广辉被监管谈话。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7月24日,昆腾微撤回IPO申请。而据A股上市公司纳芯微(688052.SH)公告,该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与10名昆腾微的股东签署了《股份收购意向协议》,拟收购上述股东持有的昆腾微33.63%股权,目标公司整体估值不超过15亿元。随后,该收购比例又提升至30名股东合计持有的昆腾微67.60%股权。但该笔拟收购行为于2024年8月10日终止。业内人士认为,若按上述估值计算,若收购成功,昆腾微董事长曹靖(持股15.25%)或将套现超2亿元。

记者注意到,纳芯微(688052.SH)的上述收购公告,仅披露了昆腾微2021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并称“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123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事实上,大华审字[2023]001236号审计报告审计了昆腾微2020年度至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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