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地或涉大额偷税漏税

发布时间:2023-10-26 15:36:04
作者:李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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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讨薪讨债牵出国资巨款流失大料:中冶地向私人转账近6亿元?或涉大额偷税漏税

一桩农民工讨薪事件,意外牵出“国企给私人账户转账近6亿元”的惊人大料。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从王海知名职业打假人及其助理李小军处获悉,2010—2018年期间,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西北岩土”)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向黄尧个人账户转让近6亿元,该行为被指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黄尧为时任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为“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某女儿,现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举报人称,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1年至2015年事实承包盐湖集团金属镁等地基工程,总金额约15亿元。期间,该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纳税义务,黄尧父女亦涉嫌大量偷逃个人所得税。

目前,除在社交平台实名公开举报外,王海等举报人已分别向岩土公司纪委、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分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第一巡视组、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等多部门反映情况。“关于转款不到六亿元的事实,我们已经反映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第一巡视组。中纪委放话将倒查二十年,期待真相。”王海向记者表示。

就该事件最新进展,近期《华夏时报》记者分别联系了涉事单位及相关部门。其中,岩土公司官网公布的电话无法拨通,发送的采访提纲亦无人回复;而在记者表明来意后,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长嘉公司”)工作人员接连表示“打错了”,随后立即挂断电话。据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相关人员介绍,接到检举后,已将相关证据和材料转交给西安市税务稽查局。对此,稽查局办公室人员向记者表示:“就此事项相关情况,税务部门正在积极核实。”

私人侵占国有资产?

根据王海于2022年12月12日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信息,2011年9月5日河南农民赵爱民与岩土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签订工程(材料、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已投入使用5年5个月,材料、劳务款仅支付60%左右。2019年以来,赵爱民多次催款皆被踢皮球,至今无果;赵爱民本人多年来被农民工讨薪和垫资债主讨债,苦不堪言。

而在帮助农民工讨薪和追讨工程款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钾肥项目部账号直接转账给一个小女孩黄某个人账户不到6亿元资金!”举报人称,这些资金中,部分来源不明,涉嫌黄尧父女、长嘉公司与中冶地公司部分高管合谋侵吞国有资产情况。

官网显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隶属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王海一方提供的资料显示,2007年,岩土公司中标了“金属镁一体化”10余个工程项目,其中仅一个项目为招投标所得,其余项目如青海盐湖海虹化工地基处理工程(裹体桩、裹体混凝土桩、管内强夯)等未依法进行招投标。

不仅如此,岩土公司也并未参与上述工程项目的施工,而是由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时任项目经理杨某兵及唐某东均为长嘉公司员工。在一份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的工程款项支付申报表上,尽管承包商名称为“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但统计及审核人员为上述二人,批准人员为时任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法人“金属镁一体化”工程项目经理张曙光。在此期间,赵爱民与岩土公司签订合同,承包了其中部分业务(挖地基的坑和运输石子)。这也意味着,与赵爱民实际打交道的一方为长嘉公司。

统计及审核人员为长嘉公司人士,批准人员岩土公司人士。 图源:举报人提供

统计及审核人员为长嘉公司人士,批准人员岩土公司人士。 图源:举报人提供

据李小军介绍,工程施工过程中,被举报人袁明(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和张永生(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将岩土公司的账户交给陕西长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黄某掌管,且不对黄某做任何限制,黄某可以任意转账支配中冶地岩土公司的资金。时任中冶地集团西北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法人“金属镁一体化”工程项目经理张曙光则“随意在黄某提供的工程测算单上签字”,为黄某侵占国有资产提供了可乘之机。

2010—2018年期间,黄某通过上述岩土公司账户直接向其女儿黄尧个人账户累计转账近6亿元。而黄尧在个人账户接受转款时年龄尚小,非岩土公司员工、长嘉公司员工,亦未参与工程施工或向工程供应建材。举报人认为,此举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尽管长嘉公司官网显示有青海盐湖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地基的相关信息,但需要注意的是,长嘉公司与岩土公司之间并不存在法律关系,双方没有签订相应的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或挂靠合同。“岩土公司拿到项目后以公司名义施工,实际的施工单位为长嘉公司,就是长嘉公司完全隐名。”李小军解释说。

“所以在此工程中,中冶地公司纳税,长嘉公司不纳税。黄明直接用中冶地公司公账支配各项费用。其转给女儿的6亿元,应包含成本和利润。他一定会虚开发票给中冶地公司,或者不开发票,抵扣成本。”李小军表示,这也是其认定长嘉公司偷税漏税、黄尧父女偷逃个人所得税的关键因素。

中纪委放话“倒查二十年”

拿到相关证据后,王海、李小军分别实名向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分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西北局(中冶地质西北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第一巡视组等相关单位进行了“6亿元转账”的情况举报。

尽管中冶地岩土公司的账户目前已经注销,但中国人民银行格尔木市分行于4月17日向王海出具的《举报答复意见书》证实:2010年至2018年期间,格尔木分行为岩土公司办理收款人为黄某女儿的转账业务,累计转账金额未达到6亿元;转账凭证中“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明确注明了转款事由,格尔木分行认为其转账行为程序合法,不涉及洗钱等违法行为。

格尔木支行《举报答复意见书》。 图源:举报人提供

格尔木支行《举报答复意见书》。 图源:举报人提供

岩土公司纪委在今年1月向王海出具了一份《反馈函》。称收到举报函后,公司纪委高度重视并成立了核查组,认真阅知了举报函的内容,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的纪委工作主要任务和工作职责,没有发现涉及公司党委所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的事实和依据。

中冶地岩土公司纪委《反馈函》。 图源:举报人提供

中冶地岩土公司纪委《反馈函》。 图源:举报人提供

而在“国企转账私人账户近6亿元”事件发酵后,10月11日凌晨,岩土公司发布情况通报称,对于媒体发布的相关报道,公司高度重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在公司层面组建联合工作组,对文章中所提及的情况进行详细核查,核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除举报相关方涉嫌侵吞国有资产外,王海及李小军还就长嘉公司、黄尧父女涉嫌偷税漏税的情况向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进行了举报。10月10日,王海在社交平台透露,黄尧目前为西安碑林区人大代表,并担任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目前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已经拿到银行转款记录,“人大代表是否涉嫌偷税漏税,等待税务部门认定”。

“天眼查”显示,陕西长嘉实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法定代表人为黄尧,持股比例90%,任执行董事一职。公司相关被投资企业共12家,其中8家由黄尧担任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某担任了其中2家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小军向记者介绍说,根据其所掌握的材料,长嘉公司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承包盐湖集团地基工程,总金额15亿元左右(有上级结款数据),实际缴税数额不详。如其上述所言,“中冶地公司纳税,长嘉公司不纳税”,因此认为长嘉公司涉嫌偷逃企业所得税,黄尧父女亦涉嫌大量偷逃个人所得税。

就此情况,李小军先是以匿名形式向陕西12345政务平台进行了举报。但由于长嘉公司与岩土公司之前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因此该平台答复称:进行初步核查,未见长嘉公司与盐湖集团签订过施工合同、工程款结算事宜。根据举报人所提供的款项支付申报表及地基处理结算确认单,经与长嘉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核实,从未与盐湖集团地基工程有任何业务往来。

之后,李小军又以实名向碑林区税务局进行举报。碑林区税务局答复称,西安市税务稽查局已经接收了举报事项,“这个事情肯定最后要落实清楚的”。但是因为有一定的标准和程序,所以目前还不能给李林出具书面回执或者立案。而在多次催促无果后,李小军深感不满,认为税务局在拖延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49号文件,三个月查处完毕,也可以延期,但三个月了任何结果也不给。不知道还要等多久。”

为核实举报情况,记者向西安市碑林区税务局拨打了电话。10月19日,相关人员向记者强调,接到李小军检举后,已及时进行核实,并将相关证据和材料转交给西安市税务稽查局,该事项后续由稽查局统一办理。西安市税务稽查局举报中心接听人员表示,举报中心是受理、收集举报事项的部门,相关的情况只能向实名检举人透露情况。稽查局办公室人员向记者表示:“就此事项相关情况,税务部门正在积极核实。”

与此同时,记者近期多次拨打岩土公司电话,均无人接听,截至发稿发送的采访提纲亦没有收到回复。长嘉公司工作人员则在记者表明来意后接连称“打错了”便挂断电话。截至记者发稿,记者仍未获得岩土公司及长嘉公司的采访回复。

但可以肯定的是,“国企转账私人账户近6亿元”事件不会“大事化小”。“关于转款不到六亿元的事实,我们已经反映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党委第一巡视组。中纪委放话将倒查二十年,期待真相,”王海表示:“我们希望厘清事实,帮农民工拿到工钱。”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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