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4年4月12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30日的部分国产5系汽车,共计363台;生产日期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4月10日的部分国产X5汽车,共计199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的部分国产X3汽车,共计5台。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生产日期从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的部分进口X4汽车,共计8台;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23日的部分进口Z4汽车,共计1台。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变速箱的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外壳未按规格焊接,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外壳焊缝可能损坏,导致变速箱油渗入到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中,造成变速箱系统故障。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车辆行驶中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变速箱机械电子控制模块(含集成电子传输控制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互联驾驶消息等方式,通知相关用户。此外,消费者如遇汽车质量问题也可登录网站https://315.auto.china.com.cn/,反映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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