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鹿盘山饮用水一批次山泉水溴酸盐超标

发布时间:2024-01-12 14:54:44
来源: 中国网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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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第四期)。

其中,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大店村销售的、标称宁夏鹿盘山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鹿盘山山泉水(包装饮用水)(330ml/瓶,鹿盘山+字母,2023-05-22),溴酸盐检验结果为0.014mg/L,标准值为不大于0.01mg/L,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检验技术研究院。

据了解,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当水源含有溴化物,并经臭氧消毒时,可产生无机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所产的副产物。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水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每升包装饮用水溴酸盐应≦0.01mg。

公开信息显示,宁夏鹿盘山饮用水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营无酒精饮料-即饮型,销售品牌有鹿盘山、伊脉等。公司目前拥有时产15000瓶的瓶装水生产线,时产600桶和时产2000瓶的各规格一次性包装水生产线各一条,市场经营覆盖宁夏全区,延伸至甘肃、陕西、内蒙等省区。

(责任编辑:于昊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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