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低卡 旺旺食品被罚

发布时间:2024-08-19 15:39:45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阅读量: 3290

近日,上海旺旺商贸有限公司因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2022年6月22日,当事人在网络购物平台“FixXBody旗舰店”上架销售一款由淮安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产品页面的标题栏为“旺旺FixXBody非油炸荞麦面97克/桶装方便面速食泡面凉面低脂低卡”,在网页标题中宣称低卡。经查实,该产品实物标签上的名称为“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净含量97克,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中对能量的标注为每份(97克)975千焦。生产商委托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22SW005876)显示,该产品样品状态:固体,型号/规格:97克/杯,能量的检验检测结果为1025千焦/97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附录C“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规定,每100克固体能量≤170千焦,且脂肪提供的能量≤总能量的50%,可声称低能量。当事人在网络购物平台“FixXBody旗舰店”上架销售的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不符合低能量(低卡)的标准。2022年9月22日,当事人接到消费者对低卡的投诉后更改宣传页面,改后标题为“旺旺FixXBody非油炸荞麦面97克/桶装方便面速食泡面凉面”。

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在销售预包装食品蘸蘸小荞面(日式酱油味)的网页中宣称低卡与产品情况不符,引发消费者误解的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对商品的质量作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于昊阳)

商业观察网-《商业观察》杂志社官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或《商业观察》杂志”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商业观察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商业观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商业观察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